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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人事人才网是2008年11月创建的服务于大理著名人才服务平台,是一家专注大理、专注于招聘的互动高效新媒体。其品牌和服务已被个人求职者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普遍认可。为大理各类企业招聘与新大理人求职构建的互动有效平台。
中文名
大理人事人才网
时间
2008年11月
类型
高效新媒体
属性
互动有效平台
目录
1经营理念
2服务特色
3产品服务
▪面向企业的招聘服务
▪面向个人的求职服务
大理人事人才网一直坚持以人才为中心,以企业发展为导向,为个人求职提供一个免费的平台,让企业足不出户就能招聘到合适的人才;
大理人事人才网多年来一直在追求实现一个真正实用的、高效的网络招聘解决方案,人性化的策划与开发,让网站功能简单实用,从办理到后期的维护,为企业提供全程周到的服务。
面向企业的招聘服务
招聘信息发布: 企业将自行注册的帐号及密码登陆恩施人才网,随时将贵企业的最新招聘信息发布出来,吸引求职者的应聘。
简历库查询: 贵企业在成为恩施人才网的会员后,可随时按照设定的条件在线的方式,简单而快速地搜索到恩施人才网中最新人才数据,挑选适合企业需求的人才简历。
应聘简历管理: 贵企业在成为恩施人才网的会员后,可对收到的应聘简历进行分类的管理,对应聘的简历进行评述的记录。
面向个人的求职服务
全部免费的服务: 我们为个人提供的求职服务,全部免费。
个人简历的管理: 个人求职者可以通过自行注册的帐号及密码,对自已的个人简历进行管理,可以为个人的简历增加照片以及证书图片等。
在线投递应聘简历: 个人求职者可以通过在线的方线的方式向意向的公司投递个人的简历,可以通过的个人的管理中心对简历投递的情况进行跟踪。
查看企业浏览情况: 个人求职者可以通过个人管理中心中的功能,查看简历被企业浏览的具体情况,迅速并主动地把握好的工作机会。
个人简历隐私保护: 个人可以隐藏自己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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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大理人才招聘网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大理人才招聘网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大理人才招聘网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大理人才招聘网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大理人才招聘网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中文名
大理市人人才招聘网
地点
大理市
内设机构
11个
事项
大理人才招聘网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制度,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并实施监督,贯彻落实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九)负责
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政策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和综合性管理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拟订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和政策,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根据干管权限,拟订出国(境)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负责审批、审核出国(境)培训项目,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大理人才招聘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大理市大理人才招聘网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局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市大理人才招聘网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宣传、机关后勤、安全保卫和局属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协调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开展工作;负责拟订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负责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干部理论学习和群众教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大理市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副科级以下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级以下管理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和转递工作;抓好人事档案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检查和指导市级各有关部门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基金监督和财务审计科(大理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社会保障基金、就业资金财务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
运营,依法监督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再就业等专项资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大理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人力资源市场科(大理市人才服务中心)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落实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留学回国人员的安置调整工作,承办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州驻我市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从市外调配人员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和实施挂钩扶贫干部(科技副乡镇长)选派工作;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有关政策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促进统筹城乡就业、城乡劳动者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扶贫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高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注册报到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承办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科(大理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承担大理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中央、省、州有关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落实;负责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思想教育和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的建设及解困资金的预算、协调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及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核发、调整和预(决)算工作;协调、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外国专家局)
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和改革工作;承担市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日常聘任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优秀拔尖人才;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和拟订有关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工作;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引进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管理和拨付项目资助经费,并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根据上级外国专家局授权,负责有关
行政许可的办理和《外国专家证》核发工作;负责推荐国家“外国专家友谊奖”和云南省“外国专家彩云奖”人选奖励事宜;承担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大理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项目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管理项目配套经费;审批、审核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出国(境)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成果示范推广工作。
(六)职业能力建设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技能培训和转岗培训工作;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编制下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增人计划,协调专项人事计划的编制、平衡和执行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的管理和核发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联审工作;指导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市级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事宜;负责事业单位人才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政策性安置招用工审查备案和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招聘和调动。
(七)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管理办法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用工登记、聘用合同、集体合同备案、审查工作的落实;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办省、中央驻大理和市属企业职工转移进大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承办省、中央驻大理和市属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起草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调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承担大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工资福利科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的日常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调动人员的工资套改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和高级专家延后退休的审批、审核工作;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员疾病、工残、生育期间待遇等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相关丧葬抚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工资统发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及工作年限计算认定工作;负责全市省级劳模奖励晋升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享受荣誉津贴审批工作;承担大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九)劳动保障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监察大队)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督促检查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受理对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大理人才招聘网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大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社会保险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单位职工退休条件审批和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标准审核手续的办理;负责统筹单位因病和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给付标准的审批;组织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农村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征缴办法和给付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制度;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负责落实土地征用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工伤、医疗(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生育、失业保险工作;执行生育、疾病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有关工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牵头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十一)公务员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公务员录用、登记、考核、任免、奖惩、职位管理、流动、培训、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承办管理权限内的公务员调任、转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和挂职锻炼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承办公务员对外交流与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考核管理;拟订市级荣誉制度,完善政策奖励制度;负责上报国家、省、州级奖励人选、以大理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初步审核,审核以大理市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市级荣誉称号授予、公务员记功审核及表彰事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公务员惩戒规定。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大理市大理人才招聘网局牵头,会同教育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大理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大理市大理人才招聘网局负责。
(二)原大理市人事局、原大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整体划由大理市大理人才招聘网局管理,其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同义词大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一般指大理白族自治州
大理白族自治州,首府驻
大理市,是云南的16个
地级行政区之一
[1],地处云南省中部偏西,海拔2090米,东邻楚雄州,南靠普洱市、临沧市,西与保山市、怒江州相连,北接丽江市。地跨东经98°52′~101°03′,北纬24°41′~26°42′之间,东巡洱海,西及点苍山脉,辖大理市和祥云、弥渡、宾川、永平、云龙、洱源、鹤庆、剑川8个县以及漾濞、巍山、南涧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是中国西南边疆开发较早的地区之一。
地处低纬高原,四季温差不大,干湿季分明,以低纬高原季风气候为主,境内以蝴蝶泉、苍山、洱海、大理古城、崇圣寺三塔等景点最有代表性。
2018年末, 大理州户籍总人口363.52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22.44亿元。